中学学生管理处分暂行规定
一、 为了充分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严格学籍管理。依据江苏省教育委员会的《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 学生严重违犯《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以及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法令,学校给予必要的处分。
三、 根据省教委《学籍管理规定》,处分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和开除学籍六种。
四、 凡犯有下列错误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 旷课节数达三天(二十四)以上者;寄宿生经常不上夜自习,外出看电影或参加其它活动,经教育仍有发生者。
2、 同学间谩骂、打架或严重不尊重教师和职工,经教育对错误不能认识者。
3、 考试作弊、破坏考场纪律者。
4、 故意破坏课堂纪律,严重影响教学秩序者。
5、 经常逃避劳动者。
6、 吸烟、赌博、酗酒或传看、传抄淫d书画者。
7、 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
8、 违反公共秩序及其它社会法规,给学校声誉造成轻度影响者。
五、 凡犯有下列错误之一者,应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1、 受到警告的处分后,仍不思悔改继续再犯者。
2、 违犯警告条文,后果特别严重者。
3、 男女同学之间不正常交往,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4、 在校内外有偷窃行为,损害学校声誉或经教育对错误不能认识者。
六、 凡有下列错误之一者,应予以记过的处分:
1、 凡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处分后,仍不思悔改再次重犯者。
2、 犯有严重警告第三条、第四条条文的错误,后果特别严重者。
3、 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七、 凡受到记过处分,仍不思悔改继续再犯者,应予以留校察看的处分,留校察看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八、 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不记入学生学籍卡,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应记入学生学籍卡。调查笔录、处理结果、处分决定等文件应存档备查,并将情况报市、镇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九、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政教处核实、校长室批准后宣布。
十、 警告处分在年级大会上宣布,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处分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宣布或张贴布告,并通知学生家长。
十一、 学生处分后一学年内,确实改正错误,进步显著者,经校长室讨论批准,可以在原有范围内撤销处分,已注入本人学籍卡和档案的可在学籍卡和档案内注明,但不得销毁。
十二、 处分仅仅是教育的手段之一,不是唯一的法宝,处分必须在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后实行。
十三、 本暂行规定的解释权属学校行政会议。
本暂行规定自一九九0年十月九日起执行。
中学学生管理处分暂行规定
- › 高级中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安排
- › 中学学生会主席竞选演讲稿
- › 中学学生进步奖评比条件
- › 中学学生一日常规
- › 中学学生管理处分暂行规定
- › x市第一中学学生读书活动月方案
- › 2017届中学学生会主席竞选演讲稿
- › 某中学学生宿舍纪律安全管理条例
tag: 暂无联系方式 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 秘书行政 - 规章制度
栏目导航
- ·演讲比赛规则(两则)
- ·即兴演讲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 ·邮政局经济责任考核办法
- ·邮政驾驶员管理制度内容
- ·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成员单位工作
- ·剧场上岗工作规范
- ·管理中心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 ·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
- ·公司设备处职责
- ·乡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考核办法
- ·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 ·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 ·生产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 ·生产车间班组长及岗位职责
-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 ·xx区四大家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 ·xx区议事规则
- ·优秀团支部书记见习基层党政副职制度
-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 ·青工岗位训练(职内培训)制度
- ·青工技术比武制度
- ·中学共青团工作制度
- ·青年之家管理制度
- ·基层团务工作标准
- ·基层团委书记岗位规范
- ·基层团支部书记岗位规范
- ·红旗团委标准
- ·“四好”团支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