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版语文高一年级《月是故乡明》教学设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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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版语文高一年级《月是故乡明》教学设计之一,
第3小节写女神再一次劝说奥德修斯留下。女神还在作最后的努力,她首先为奥德修斯摆下丰盛的筵席,实际上是在显示神的生活的高贵,紧接着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陈述归途的艰难以动摇奥德修斯返乡的决心,并把自己与奥德修斯的妻子进行对比,表明自己的心迹,企图用女神的美丽挽留他留下。
最后一节写奥德修斯义无反顾的返乡决心。女神的努力在奥德修斯这儿落空了,他的回答可以说是针锋相对的,他不畏惧归途的千难万险,也不稀罕神界浮华奢侈的生活,他承认凡人的妻子与女神无法相比,但他宁愿与妻子长相守。为什么奥德修斯如此决绝,作品说因为他有一颗“坚定的心灵”,这个坚定的心灵就是他对故土与亲人的忠贞、热爱,是故乡赋予他的精神、智慧,这是理解人物的关键。
节选部分虽然不长,但对奥德修斯思乡的愁苦与返乡的决绝描写得非常充分。
《奥德赛》在艺术上有许多独到之处,对欧洲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就节选部分看,它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通过场景、动作和对话去刻划人物的性格,描写人物的心理,如第一节女神到海边看到奥德修斯的情形,再如奥德修斯与女神的对话,进退有方,都从不同的角度写出了人物的心理,再现了作为英雄机智而又刚烈的性格;二是语言朴素与叙述流畅,具有一种清新质朴的风格。
我心归去
《我心归去》是中国当代作家韩少功访问法国归来后一组散文中的一篇,总题是《访法散记》。
文章从内容上看可以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前四个小节,写自己在法国圣·纳塞尔访问时的情形和感慨。作者描写了一个人来到异国他乡后典型的情形:“最初几天的约会和采访热潮已经过去,任何外来者都会突然陷入难耐的冷清,恐怕连流亡的总结或国王也概莫能外。”一个人离开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离开了自己熟悉的人群,离开了自己的文化,特别是离开自己的母语,一种巨大的孤独感便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你周围的一切都与你没有关系,你无法交流,这样的日子真的“能让人发疯”。所以,当有人劝作者留在法国时,他一口回绝了。
第二部分写作者的思乡之情以及对故乡这个文化概念的思考。在异国他乡,与孤独感相伴随的是思乡。文章很自然地用“很想念家里”来过渡,故乡有亲人,有自己的历史,有那一方“热土”。作者说,即使异国的景区再美,故乡再穷,但乡思仍然会随时产生,因为“故乡存留了我们的童年,或者还有青年和壮年,也就成了我们生命的一部分,成了我们自己”,自己在这里成长、奋斗、耕耘,这里有“你的血、泪,还有汗水”,为什么说故乡不等于出生地,为什么说“只有艰辛劳动过奉献过的人,才真正拥有故乡”,因为只有奋斗、奉献,才会在故乡的土地上留下自己的印迹,故乡也才会作为你生命的一部分而不可分离,才会有感情上的不可割舍的珍惜。同样的道理,人不会对故乡真正失望的,劳动与奉献会使故乡繁荣繁荣富强,也就是说对故乡你可以失望得滴血,但“血沃之地将真正生长出金麦穗和赶车谣”,生长出丰收,生长出你对故乡的歌。
《我心归去》的哲理性很强。文章不长,但把人与故乡的关系阐发得非常透彻,许多说法非常有新意,如故乡不等于出生地等等。但是,它的哲理不是单纯的说理,而是和抒情结合在一起的,这也决定了它在语言上的特色,没有抽象的说教,而是把哲理藏在形象中,用富有抒情色彩的意象来表达,如“血沃之地将真正生长出金麦穗和赶车谣”,或者通过对一些特定场景的描写来表达,如“假若你在旅途的夕阳中听到舒伯特的某支独唱曲,使你热泪突然涌流的想像,常常是故乡的小径,故乡的月夜”,又如:“萍飘四方的游子无论是怎样贫困潦倒,他们听到某支独唱曲时突然涌出热泪,便是他们心有所归的无量幸福。”
想北平
老舍是一位“北京味儿”很浓的作家。他生在北京,长在北京,从1899年出生到1966年出世,从1899年出生到1966年去世,老舍一生中有四十二年是在北京度过的。他最有影响的作品,如小说《骆驼祥子》、《四世同堂》,话剧《茶馆》、《龙须沟》等,都是用北京话写的,也是以北京为题材的,通过对北京人的生活方式、社会文化和心理特点真切生动的描绘,展现了丰富多彩的北京社会风情画。另外,老舍还为北京写下了不少散文,《想北平》就是其中有名的一篇,作品通过对北京的描绘,写出了作者心中的属于他的北京,表现他对故乡真挚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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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350xue.com 第1小节作者交待自己对如何写北京的考虑。《想北平》是一篇散文,在一篇短短的散文作品中,如何表现北京,老舍觉得很为难:“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都写什么?他又不愿只“凭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不知道的”,更怕挂一漏万,埋没了北京的种种好处。如果只是机械地罗列,平铺直叙,写成一篇北京地方风光的指南就更没味道了。老舍决定写出“我的北平”,通过他与故乡亲如母子的关系,写出他对北京的无限眷恋。
第2、3两小节正面反悔作者对北京特殊的爱。第二小节一开始,老舍就情不自禁地说道:“我真爱北平。”但他马上又说“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这“说不出”三个字,在两段文字中四次重复出现,反复强调,作者解释是因为他“不是诗人”,不会“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灵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实际上,并不是作者做不到,而是他不愿意义照着通常的方法去写,因为即使用尽了“一切好听好看的字”也难以道尽自己对北京的爱。于是他另辟蹊径,抛开一切美好的词语,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用最能引人共鸣的表达方式,将自己对北京的爱喻为对母亲的爱。看似平常最奇崛,这不仅恰当地道出了作者对北京爱得真切和深沉,也很容易打动读者的心。老舍特别爱自己的母亲,是文坛佳话,他将北京喻为自己的母亲,这其中的分量,要超出常人几分,因此,他对北京表达的爱心,也颇有自己的独特个性。他说,“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北京的“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他所表现的,是“我”和北京,“我”和有“你”,“你”中有“我”,融中一体,密不可分。这就超出了一般的客观描写,他不仅要告诉读者北京是个什么样子,而且还要人们分享他对北京的爱,他不是在“写”北京,而是在“想”北京。
第4、5、6小节,通过对比等方法写出北京的特点,以此表达作者对北京的喜爱。前面,老舍正面道出了对北京的热爱,但这并不是说老舍对北京的爱是盲目的。这爱中有理性,有认知。写出一个地方的特点,包括一个人对某个地方的喜爱,往往要通过比较才能看得出来。在文章中,老舍声言自己“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又联系自己丰富的亲身经历和感受,将北京和“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相比较,从城市的整体结构、建筑格局、环境气氛、生活情趣等方面,历数北京的好处。北京之美,“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而且“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北京“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北京“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总之,北京是大都市,却保住了乡野的幽静,让人和大自然保持着亲近。另外,作者特别说道,北京虽然也是有钱人的天堂,但“你我这样一个贫寒”的知识分子,仍然可以尽情享受它的美。所以作者花费了大量笔墨,去写北京的物产,写北京平民的日常生活。一枝一叶总关情,正是这样的叙述与描写表明了作者与北京的亲密关系,他真正融进了它的生活,深入到了它的血肉肌肤之中。如果老舍是北京的一个观光客,即使对北京再喜欢,也不可能有如此细致入微的体验,当然更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难怪他在述说北京的种种好处时不禁“要落泪”,禁不住深情地呼唤:“真想念北平呀!”
最后一小节虽然只有一句话,但包括的情感很复杂。这篇散文写于1936年,作者当时不在北京。那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的签订,适应日本侵略需要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都说明华北危急,北京危急。作者作为一个热爱北京的爱国知识分子忧心如焚,思今家乡之情,较平日更为强烈,这一声呼唤,充满了民族忧患意识,震人心弦。
《想北平》的语言通俗、纯净而又简洁、亲切。通俗是为了加强作品的生活气息,使它亲切感人,也是锤炼语言的结果。作者曾说:“我的文章写得那样白,那样俗,好象毫不费力,实际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关于文学的语言问题》)纯净、简洁同样也靠千锤百炼。比如文章写到积水潭:“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短短几句,文字不多,但写景、状物,营造气氛,表现有物情感,都笔笔到位,如同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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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小节写女神再一次劝说奥德修斯留下。女神还在作最后的努力,她首先为奥德修斯摆下丰盛的筵席,实际上是在显示神的生活的高贵,紧接着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陈述归途的艰难以动摇奥德修斯返乡的决心,并把自己与奥德修斯的妻子进行对比,表明自己的心迹,企图用女神的美丽挽留他留下。
最后一节写奥德修斯义无反顾的返乡决心。女神的努力在奥德修斯这儿落空了,他的回答可以说是针锋相对的,他不畏惧归途的千难万险,也不稀罕神界浮华奢侈的生活,他承认凡人的妻子与女神无法相比,但他宁愿与妻子长相守。为什么奥德修斯如此决绝,作品说因为他有一颗“坚定的心灵”,这个坚定的心灵就是他对故土与亲人的忠贞、热爱,是故乡赋予他的精神、智慧,这是理解人物的关键。
节选部分虽然不长,但对奥德修斯思乡的愁苦与返乡的决绝描写得非常充分。
《奥德赛》在艺术上有许多独到之处,对欧洲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就节选部分看,它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通过场景、动作和对话去刻划人物的性格,描写人物的心理,如第一节女神到海边看到奥德修斯的情形,再如奥德修斯与女神的对话,进退有方,都从不同的角度写出了人物的心理,再现了作为英雄机智而又刚烈的性格;二是语言朴素与叙述流畅,具有一种清新质朴的风格。
我心归去
《我心归去》是中国当代作家韩少功访问法国归来后一组散文中的一篇,总题是《访法散记》。
文章从内容上看可以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前四个小节,写自己在法国圣·纳塞尔访问时的情形和感慨。作者描写了一个人来到异国他乡后典型的情形:“最初几天的约会和采访热潮已经过去,任何外来者都会突然陷入难耐的冷清,恐怕连流亡的总结或国王也概莫能外。”一个人离开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离开了自己熟悉的人群,离开了自己的文化,特别是离开自己的母语,一种巨大的孤独感便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你周围的一切都与你没有关系,你无法交流,这样的日子真的“能让人发疯”。所以,当有人劝作者留在法国时,他一口回绝了。
第二部分写作者的思乡之情以及对故乡这个文化概念的思考。在异国他乡,与孤独感相伴随的是思乡。文章很自然地用“很想念家里”来过渡,故乡有亲人,有自己的历史,有那一方“热土”。作者说,即使异国的景区再美,故乡再穷,但乡思仍然会随时产生,因为“故乡存留了我们的童年,或者还有青年和壮年,也就成了我们生命的一部分,成了我们自己”,自己在这里成长、奋斗、耕耘,这里有“你的血、泪,还有汗水”,为什么说故乡不等于出生地,为什么说“只有艰辛劳动过奉献过的人,才真正拥有故乡”,因为只有奋斗、奉献,才会在故乡的土地上留下自己的印迹,故乡也才会作为你生命的一部分而不可分离,才会有感情上的不可割舍的珍惜。同样的道理,人不会对故乡真正失望的,劳动与奉献会使故乡繁荣繁荣富强,也就是说对故乡你可以失望得滴血,但“血沃之地将真正生长出金麦穗和赶车谣”,生长出丰收,生长出你对故乡的歌。
《我心归去》的哲理性很强。文章不长,但把人与故乡的关系阐发得非常透彻,许多说法非常有新意,如故乡不等于出生地等等。但是,它的哲理不是单纯的说理,而是和抒情结合在一起的,这也决定了它在语言上的特色,没有抽象的说教,而是把哲理藏在形象中,用富有抒情色彩的意象来表达,如“血沃之地将真正生长出金麦穗和赶车谣”,或者通过对一些特定场景的描写来表达,如“假若你在旅途的夕阳中听到舒伯特的某支独唱曲,使你热泪突然涌流的想像,常常是故乡的小径,故乡的月夜”,又如:“萍飘四方的游子无论是怎样贫困潦倒,他们听到某支独唱曲时突然涌出热泪,便是他们心有所归的无量幸福。”
想北平
老舍是一位“北京味儿”很浓的作家。他生在北京,长在北京,从1899年出生到1966年出世,从1899年出生到1966年去世,老舍一生中有四十二年是在北京度过的。他最有影响的作品,如小说《骆驼祥子》、《四世同堂》,话剧《茶馆》、《龙须沟》等,都是用北京话写的,也是以北京为题材的,通过对北京人的生活方式、社会文化和心理特点真切生动的描绘,展现了丰富多彩的北京社会风情画。另外,老舍还为北京写下了不少散文,《想北平》就是其中有名的一篇,作品通过对北京的描绘,写出了作者心中的属于他的北京,表现他对故乡真挚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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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两小节正面反悔作者对北京特殊的爱。第二小节一开始,老舍就情不自禁地说道:“我真爱北平。”但他马上又说“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这“说不出”三个字,在两段文字中四次重复出现,反复强调,作者解释是因为他“不是诗人”,不会“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灵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实际上,并不是作者做不到,而是他不愿意义照着通常的方法去写,因为即使用尽了“一切好听好看的字”也难以道尽自己对北京的爱。于是他另辟蹊径,抛开一切美好的词语,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用最能引人共鸣的表达方式,将自己对北京的爱喻为对母亲的爱。看似平常最奇崛,这不仅恰当地道出了作者对北京爱得真切和深沉,也很容易打动读者的心。老舍特别爱自己的母亲,是文坛佳话,他将北京喻为自己的母亲,这其中的分量,要超出常人几分,因此,他对北京表达的爱心,也颇有自己的独特个性。他说,“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北京的“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他所表现的,是“我”和北京,“我”和有“你”,“你”中有“我”,融中一体,密不可分。这就超出了一般的客观描写,他不仅要告诉读者北京是个什么样子,而且还要人们分享他对北京的爱,他不是在“写”北京,而是在“想”北京。
第4、5、6小节,通过对比等方法写出北京的特点,以此表达作者对北京的喜爱。前面,老舍正面道出了对北京的热爱,但这并不是说老舍对北京的爱是盲目的。这爱中有理性,有认知。写出一个地方的特点,包括一个人对某个地方的喜爱,往往要通过比较才能看得出来。在文章中,老舍声言自己“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又联系自己丰富的亲身经历和感受,将北京和“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相比较,从城市的整体结构、建筑格局、环境气氛、生活情趣等方面,历数北京的好处。北京之美,“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而且“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北京“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北京“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总之,北京是大都市,却保住了乡野的幽静,让人和大自然保持着亲近。另外,作者特别说道,北京虽然也是有钱人的天堂,但“你我这样一个贫寒”的知识分子,仍然可以尽情享受它的美。所以作者花费了大量笔墨,去写北京的物产,写北京平民的日常生活。一枝一叶总关情,正是这样的叙述与描写表明了作者与北京的亲密关系,他真正融进了它的生活,深入到了它的血肉肌肤之中。如果老舍是北京的一个观光客,即使对北京再喜欢,也不可能有如此细致入微的体验,当然更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难怪他在述说北京的种种好处时不禁“要落泪”,禁不住深情地呼唤:“真想念北平呀!”
最后一小节虽然只有一句话,但包括的情感很复杂。这篇散文写于1936年,作者当时不在北京。那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的签订,适应日本侵略需要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都说明华北危急,北京危急。作者作为一个热爱北京的爱国知识分子忧心如焚,思今家乡之情,较平日更为强烈,这一声呼唤,充满了民族忧患意识,震人心弦。
《想北平》的语言通俗、纯净而又简洁、亲切。通俗是为了加强作品的生活气息,使它亲切感人,也是锤炼语言的结果。作者曾说:“我的文章写得那样白,那样俗,好象毫不费力,实际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关于文学的语言问题》)纯净、简洁同样也靠千锤百炼。比如文章写到积水潭:“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短短几句,文字不多,但写景、状物,营造气氛,表现有物情感,都笔笔到位,如同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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