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新法与天意
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以翰林学士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即副宰相一职,主持变法。就在这一月,宰相富弼上书论天人之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载此事的前因后果道:
富弼因足疾未能入见。有为帝言灾异皆天数,非人事得失所致者。弼闻而叹曰:人君所畏唯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为者?此必奸人欲进邪说以摇上心,使辅弼谏争之臣,无所施其力。是治乱之机,不可以不速救。即上书数千言,力论之。
这个“有为帝言”者,实际上是指王安石。富弼的《论灾异而非时数奏》,首先列举了当时发生的天文变异和地震状况,说这是大可惧怕的事。他说孔子作《春秋》,不记祥瑞而记灾异,就是为了让君主恐惧修德,以应天地之变,并没有将灾异归于时数。而董仲舒的对策,说灾异是由于朝政所致,是完全正确的。若帝王为政和,百姓喜悦,天地就会以和气应之,从而阴阳气顺,百害不生。若为政不和,阴阳不顺,就会有各种灾害。他劝告宋神宗切不可把灾异归于时数而不恐惧,否则就将会有董仲舒说的“伤败乃至”的大祸发生。富弼的上书表明,变法一开始,关于变法是否合乎天意,王安石对待天命、天意的态度问题,就发生了严重的斗争。
第二年、即熙宁三年,宋神宗正式提出了王安石对天意的态度问题。《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载:
帝谓王安石曰:陈荐言,外人云,今朝廷以为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昨学士院进试馆职策,其问意专指此三事。
把外界的传言作为制科考试的策问题目,要应试者对此一问题作出答复,事实上是让应试者表明自己的宗教-政治态度,这就不仅是一般的传言,而是已经成为严重的宗教-政治问题。王安石恳切而明确地向宋神宗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安石曰:陛下躬亲庶政,唯恐伤民,惧天变也;陛下采纳人言,事无大小,唯是之从,岂不恤乎?然人言固有不足恤者。苟当于义理,何恤乎人言!至于祖宗之法不足守,则固当如此。且仁宗在位四十年。凡数次修敕。若法一定,子孙当世世守之,祖宗何故屡变也?今议者以为法皆可守,然祖宗用人,皆不以次。陛下试如此,则彼异论者,必更纷纷矣。
外界传言说是“朝廷以为”,这就不是专指王安石,而是也包括神宗在内,并且首先是指神宗。所以王安石首先说明神宗是畏天变的,这实际中也是为自己辩白。这一条,是三条指责中最严重的一条。王安石对于第二条可以有条件地承认,对于第三条则可以毫无顾忌的承认,但对于第一条,则决不能有半点承认。否则他就将成为名教罪人,他的一切言论就都会被认为是异端邪说,他的一切变改措施都将付诸东流。
实际上,王安石也不是不畏天变。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论语.季氏》)。《易传》说:“天垂象,见吉凶”。作为一个儒者,不畏天变,也就是不畏天命,那就是一个小人,就不配做一个儒者。王安石也不是这样的人。在前述王安石的《周官新义》中,他就明白表示,天的吉凶之变,是人所感召。若遇这种情况,人就应修政,来回答天变。这是传统的因天变修德、修刑思想。在《洪范传》中,王安石明确表示反对两种对待天变的极端倾向:
况天者,固人君之所当法象也。则质诸彼以验此,固其宜也。然则世之言灾异者,非乎?曰:人君固辅相天地以理万物者也。天地万物不得其常,则恐惧修省,固亦其宜也。
今或以为天有是变,必由我有是罪以致之;或以为灾异自天事耳,何予于我?我知修人事而已。盖由前之说,则蔽而葸;由后之说,则固而怠。不蔽不葸、不固不怠者,亦以天变为己惧,不曰天之有某变,必以我为某事而至也,亦以天下之正理考吾之失而已矣。
说某个天变,就是为某人、某事而生,这是汉代儒者的普遍意见,也为后代的不少儒者所坚持。但是就在汉代,出现了某种天变,究竟是为哪件事?当时就争论不休。《汉书.五行志》所载,董仲舒、刘向、刘歆,对同一天变有三种不同的解释。西汉末年,谷永和其它儒者,对天变的解释也大相迳庭。汉代因天变要策免三公,魏文帝曹丕废除了这种作法,说天变首先是君主自己的责任,这也是对天变的不同解释。越到后来,天变不必定是为某事而发,已经日益成为儒者们的普遍意识。欧阳修《新五代史.司天考》,不再记录某种天变所对应的人事,就是“天变不必定为某事而发”思想的典型表现。王安石反对“蔽而葸”者,不过是当时大家都具有的意识。反对者也未必就认为天变一定是为某事而发。他们之所以制造这样的传言,不过是对王安石的蓄意诋毁罢了。正如司马光所说:“人言安石奸邪,则毁之太过”(《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三不足”说,特别是其中“天变不足惧”,就是这种毁之太过的表现之一。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宗教气氛的浓重。
《宋史.王安石》传载:
三年十二月,(王安石)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明年春,京东、河北有烈风之异,民大恐。帝批付中书,令省事安静以应天变,放遣两路募夫,责监司、郡守不以上闻者。安石执不下。
这条记载,就明确是在指责王安石不惧天变,一意孤行,而神宗还是惧天变的。这是史书、也是王安石当时或稍后的儒者们对王的指责。
熙宁五年,有人开始直接指责新法违背天意。《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九载:
辛丑,司天监灵台郎尤瑛言,天久阴,星失度,宜罢免王安石。帝以瑛状付中书,安石遂谒告,诏刺配英州牢城。安石翼日乃出。
这条材料也见于《宋史》王安石本传,只是稍为简略。
同年三月,市易法颁布。不久又颁布保马法、方田均税等项法令,这次召来了更大的反对。尤瑛只是一个普通的天文学家,一个下级官员,这次是元老重臣文彦博借天变言事,并导致一场严重的政治斗争。《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九载:
市易司既立,至果实亦官监卖。彦博以为损国体,敛民怨,致华岳山崩。为帝极言之。且曰:衣冠之家,罔利于市,搢绅清议,尚所不容。岂有堂堂大国,皇皇求利,而天意有不示警者乎?
在文彦博看来,华山的崩塌,就是因为这些所谓兴利之法的颁布,天对人发出的警告。王安石对天变作出了不同的解释:
王安石曰:华山之变,殆天意为小人发。市易之起,自为细民久困以抑兼并尔,于官何利焉?(《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九)
这次争论的结果,是文彦博辞去朝廷的职务,放了外任。
熙宁七年春天,久旱不雨。宋神宗损膳,企图减灾。翰林学士韩维认为这样不足以减灾,劝神宗痛下罪己诏书。其诏书说道:
朕涉道日浅,暗于致治,政失厥中,以干阴阳之和。(《续资治通鉴》卷七十)
诏书要求臣下直言朝政缺失,这是因天旱对朝政所做的公开检讨。而所谓朝政,主要是颁布的新法。宋神宗长吁短叹,忧形于色,准备废除新法,来回应上天的惩戒。王安石劝慰神宗说,水旱灾害,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即使尧和汤这样的圣人统治时期,也无法避免。只要努力搞好人事,就是对天意的回应。但宋神宗说,我所害怕的,正是人事没有搞好啊!现在对新法的怨恨太多。从皇亲到近臣,没有不怨恨新法的。(见:《续资治通鉴》卷七十,《宋史.王安石传》)在上天的警告面前,宋神宗准备退缩了。
旱灾造成了严重的饥荒。光州司法参军郑侠把农民背井离乡的悲惨情景画成图,送给了皇帝。要求废除新法,以“下召和气,上应天心,延百姓垂死之命”。并且断言:“陛下观臣之图,行臣之言,十日不雨,即乞斩臣宣德门外,以正欺君之罪”(《续资治通鉴》卷七十)。《宋史.王安石传》记载此事说,郑侠上书说:“旱由安石所致。去安石,天必雨”。郑侠的上书,充满了一个儒者对百姓苦难的深切同情,也表现了一个儒者对天命、上帝的充分信任。他只有一个错误,那就是把旱灾归咎于新法违背了天意。
宋神宗接到郑侠的上书,寝不能寐。于是下令废除新法。《续资治通鉴》卷七十记载:
(郑侠)书奏,帝反复观图,长吁数四,袖以入内。是夕,寝不能寐。翼日,癸酉,遂命开封体放免行钱。三司察市易,司农发长平仓,三卫具熙河所用兵,诸路上民物流散之故。青苗、免役,权息追呼,方田、保甲并罢。凡十有八事。民间欢叫相贺。是日,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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