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自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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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王朝封建统治岌岌可危的原因,龚自珍也作了一定的分析。如他指出,边防的不巩固,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的侵入,其中尤其是英国资本主义势力的侵入对清王朝有极大的危险。他在道光三年(1823年)时写的一篇文章中就指出:“粤东互市,有大西洋,近惟英夷,实乃巨诈,拒之则扣关,狎之则蠹国”(《阮尚书年谱第一序》)。但是,龚自珍认为,清王朝封建统治的衰落,其主要原因还是封建制度中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因此,他又说:“即使英吉利不侵不叛,望风纳款,中国尚且可耻而可忧”(《与人笺八》)。在这些问题中,又以官吏的腐败无耻和君主的极端专制最为严重。在上面提到的深得段玉裁赞赏的四篇《明良论》中,龚自珍对这个问题作了透彻的揭露和分析。

他认为,由于封建的官僚制度一味地讲“资格”,造成了官吏的腐败无能和有识之士得不到任用。他指出,根据当时用人的种种“资格”规定,“凡满洲、汉人之仕宦者,大抵由其始宦之日,凡三十五年而至一品,极速亦三十年。贤智者终不得越,而愚不肖者亦得以驯而到。”他说,如果按三十岁进身算起,那末到升为一品大臣,掌握大权时,“其齿发固已老矣,精神固已惫矣”。于是,这些一品大臣大多成了老朽昏庸,占据权位而不能干事的僵尸一样,等于玩忽职守。于是这些人因“仕久而恋籍,年高而顾其子孙,傫然终日,不肯自请去”。其结果是“英奇未尽之士,亦卒不得起而相代”,也就是年轻有为的人,不能上来代替他们。龚自珍指出,这种论“资格”用人的制度,腐蚀着整个官吏集团:“其资浅者曰:我积俸以俟时,安静以守格,虽有迟疾,苟过中寿,亦冀终得尚书、侍郎。奈何资格未至,哓哓然以自丧其官为?其资深者曰:我既积俸以俟之,安静以守之,久久而危致乎是。奈何忘其积累之苦,而哓哓然以自负其岁月为?”这一大段话的意思是说,那些资格浅的人是这样想的:我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早晚总能熬到个尚书、侍郎。何必多嘴多舌(哓哓然),把前程断送了呢?而那些资格深的人又是那样想的:我好不容易历尽艰险,好容易混到了这个地位,难道能忘掉这些艰苦,而去多嘴多舌,丢掉这个地位吗?因此,龚自珍沉痛地指出:“一限以资格,此士大夫所以尽奄然而无有生气者也。”“至于建大猷(指治国的方针、原则等),白大事,则宜乎更绝无人也。”(以上均见《明良论三》),成了死气沉沉的官僚集团。

龚自珍还认为,由于官吏们只求保住自己的“资格”、“地位”,而在政事上则“奄然而无有生气”,这样也就只知一味地趋附,而丧失了他们独立的人格,甚至沦为无耻之徒。他尖锐地指出:“历览近代之士,自其敷奏之日,始进之年,而耻已存者寡矣!官益久,则气愈婾(苟且偷安);望愈崇,则谄愈固;地益近(指地位高,离皇帝近),则媚亦益工。”(《明良论二》)这些无耻的“政要之官”,除了揣摩皇帝的喜怒以迎合外,国家大事丝毫不在心上。龚自珍说,官吏、士大夫的这种“无耻”,其结果则是“辱国”、“辱社稷”,以至于亡国。

然而,龚自珍又指出,官吏、士大夫的这种“无耻”,不应当只责怪他们,其根源是在于君主的极端专制。他认为,天子率领百官共治天下,应当是“但责之以治天下之效,不必问其若之何而以为治”。制订各种法令、政策是为了使官吏们有所遵循,但是如果“守律令而不敢变”,则“吏胥之所以侍立而体卑也”;“行政道而惟吾意所欲为”,则“天子百官之所以南面而权尊也。”这样,即使是一二品之大臣也只能“朝见而免冠,夕见而免冠”,“虽以总督之尊,而实不能以行一谋,专一事。”所以他认为:“圣天子亦总其大端而已矣。至于内外大臣之权,殆亦不可以不重。权不重则气不振,气不振则偷,偷则弊。权不重则民不畏,不畏则狎,狎则变。”(以上见《明良论四》)如果君主既专其权,一切“惟吾意所欲为”,那末“一旦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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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于臣,不亦暮乎!”(《古史钩沈论一》)龚自珍的这番议论在当时是相当大胆的,在一定程度上触到了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的要害。

应当指出,龚自珍对当时封建制度所以没落的原因的分析,触及到了一些重要的东西,如政治制度上的专制主义等,但总的来讲,还是肤浅的,表面的。他并不能从整个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的变化上来分析封建制度的没落,因而,他也没有能看到一种新的社会经济、政治、阶级力量正在封建社会内部发生起来。他揭露封建社会的种种弊病和危机,目的也还是要补救这些弊病,使封建社会得以重新振作起来。这是他所处的时代和阶级无法摆脱的局限性。

三、改革社会弊政的理想

龚自珍从清王朝封建统治所面临的严重社会危机中,看到如不对当时社会的法制、风气等进行改革,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将危在旦夕。他通过研究历代王朝变迁和清代的历史,指出:“自古及今,法无不改,势无不积,事例无不变迁,风气无不移易”(《上大学士书》),这种历史发展和变革是不可抗拒的必然趋势。他说,清王朝的兴起,难道不是改革了前代的弊政吗?同样,以前朝代的兴起,也是因为它们改革了前一代的弊政。所以说:“一祖之法无不弊,千夫之议无不靡,与其赠来者以劲改革,孰若自改革?”意思是说,一个朝代的弊政总要被下一个朝代革掉;现在当朝的,有了弊政,与其让后来的去革,还不如自己革掉的好。他还引用《易传》“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说法来说明必须改革的道理。(《乙丙之际著议第七》)这无异是对清王朝统治者发出的警告:如果你不自动改革弊政,那末将有别人来取而代之了,到那时就由不得你了。

如何来改革当时社会存在的那些弊政呢?龚自珍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设想。如在防止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侵入方面,他提出了严禁鸦片,限定通商口岸和商品种类,巩固边防等。而在内政方面,他早年曾提出了“平均”的主张。他认为,社会不安定是由于贫富的不均造成的。但是,他没有、也不可能看到,贫富的不均和对立仅仅是一种现象,造成封建社会贫富对立的根源则是封建的土地占有制度,是封建地主阶级对劳动农民的残酷剥削,因而整个社会是建立在阶级对抗的基础上。龚自珍当然不可能认识到这一点。而他只是认为,造成社会贫富不均的根源是“人心世俗”不古、不平,是尤其为君者的“王心”的不平。他说,在上古时代,没有贫富的差别,以后虽有差别,但人们也还能各安其所得,天下也尚能相安无事。再以后则是你争我夺,君主想取一石,当官的也想取一石,这样的竭泽而取,势必有一些人什么也得不到,于是社会就“不平甚”矣。因此,他认为,要达到社会的“平均”,主要要整顿“人心世俗”,使人人都有“平均”的思想。这就是他说的,“人心者,世俗之本也;世俗者,王运之本也。”(同上)而要使“人心”平,则首先要“王心”平。只要“王心”平,那就会物产丰盛,百僚受福,人民安乐。这些说法从本质上来说是历史唯心主义的,它反映了龚自珍在理论上的幼稚和局限,反映了地主阶级改革派的软弱,把改革希望完全寄托在封建君主的“善心”上。正因为这样,也就决定了龚自珍的社会“平均”论只是一种空想而已。

龚自珍后来也有些意识到他的“平均”论在现实社会中是无法实行的。因此,在七年后他又写了一篇题为《农宗》的文章,设想按照封建宗法制度来分配土地,以调和贫富之间日益加剧的差距和矛盾。他自己后来在《平均篇》后面加了一条附记说:“越七年,乃作《农宗篇》,与此篇大指不同。”(《全集》)这里所谓“大指不同”,是指《平均篇》主旨在于均贫富,而《农宗》篇则在承认差别下适当调和一下贫富矛盾。其实,在《平均篇》中,龚自珍也并不是在主张真正的平等,而只是主张君主要注意随时调剂,而使贫者不至于冻饿而死,使他们不起争夺之心。因此,在我们看来,《平均篇》与《农宗》篇虽然在具体方案上有所不同,但在“大指”上即本质方面并没有实质的不同。

在《农宗》篇中,他还主张按封建宗法制度立大宗、小宗、群宗和闲民四类。大宗(有继承权的长子)继承父田一百亩,小宗(次子)和群宗(三子、四子)分田二十五亩,闲民(兄弟中最末者)则只能为佃户。他认为,“虽尧舜不能无闲民,安得尽男子而百亩哉?”(《全集》)这是说,佃户是不能没有的。而且他还规定:大宗百亩之田可以有五家佃户,小宗、群宗二十五亩之田可以有一家佃户。由此可见,龚自珍在这里也还是承认贫富差别的。其实,即使按他的规定,大宗至多只能有百亩之田,用限田以防止土地兼并,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连这种改良的办法,也根本不可能做到的,只是一句空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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