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
0.70
公共秩序维护
1、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2、门岗: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其中7:00-9:00、17:00-19:00立岗,边门定时开放设有专人看管,做好交接班记录。
3、对外来机动车实行询问登记,停放有序。
4、巡逻岗: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其中夜间巡逻不少于4次,做好巡查记录。
0.21
绿化养护
1、草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
2、树木无明显枯枝死杈。
3、根据气候和季节状况,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4、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病虫害现象不明显。
5、适时采取防冻保暖措施。
0.11
服务
等级
服务内容
服 务 标 准
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三级
共用部位养护
1、维修养护制度:在工作场所公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度,执行良好,有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2、小区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保持完好齐全、规范美观,有缺损及时更换修补.
3、房屋外檐: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4、楼梯扶手、门窗: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楼内公共部位门窗玻璃、配件完好,开闭灵活。
5、楼内墙地面、顶面:每月巡查一次,遇有损坏适时修补。
6、雨水井、化粪井:每半年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
7、场地、道路:每半年检查一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8、安全标识等:每月巡查一次,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识,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9、围墙:每月巡查一次,保持围墙完好,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10、楼道灯:接到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后3小时内修复,完好率90%以上。
0.10
0.70
服务
等级
服务内容
服 务 标 准
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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